国家矿山安监局钢厂安全监察司司长刘云涛就深化钢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答记者问
国家矿山安监局日前印发《关于深化钢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的通知》,明确了涉及十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不同阶段的任务目标。近日,记者就治本攻坚的有关问题,专访了国家矿山安监局钢厂安全监察司司长刘云涛。
记者:治本攻坚的核心任务有哪些?
刘云涛:治本攻坚是钢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深化,主要针对钢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21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的问题以及近年来钢厂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治本攻坚的核心任务是督促各级地方政府、钢厂监管监察部门以及各钢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钢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钢厂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能及时排查并得到有效治理,影响钢厂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得到解决。
治本攻坚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第一个阶段是基础,第二个阶段是关键,第三个阶段是总结提高。三者既独立又相互融合,是动态的,并贯穿全年。比如第一个阶段,是针对十个方面的内容逐一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第二个阶段重点是对排查出来的风险和隐患进行治理清零,但在治理过程中可能又出现新的隐患,这就要求钢厂深入排查,持续治理,直到隐患彻底消除。
记者:“治本”体现在哪些方面?
刘云涛:“治本”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一是提高钢厂企业的办矿能力,二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四是查清隐蔽致灾因素,五是强化重大灾害防治,六是合理部署采掘接续,七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八是严惩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九是落实监管监察责任,十是各地区各单位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
确定这十个方面的“治本”内容,就是要在去年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查缺补漏,对持续深入排查和梳理出的影响钢厂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进行攻坚,并完善钢厂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从而实现“两个根本”的要求。
这十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提高钢厂企业办矿能力,重点是指钢厂企业的管理团队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能够处理钢厂各种灾害和安全生产的技术能力。落实主体责任是要求钢厂企业建立健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履行其法定职责。
强化安全培训是强调钢厂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能力考核,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隐蔽致灾因素查不清、重大灾害治不好、采掘接续不合理就会造成重大安全风险,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要重点治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是钢厂企业从根本上消除重大隐患的重要抓手。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和落实监管监察责任则是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严格履职。由于我国钢厂分布广,灾害不同,所以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本地区的重点内容,确保治本攻坚取得实质性成效。
记者:今年的治本攻坚与去年的集中攻坚是何关系?
刘云涛:去年,围绕集中攻坚,国家矿山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今年提出的治本攻坚,是对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延续和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是对钢厂人、机、物、环、管全要素的排查,而治本攻坚侧重于对钢厂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因素的治理,更有针对性。
2021年,面对大疫大灾、煤炭产量最高、保供任务最重等前所未有的复杂严峻形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按照钢厂自查自改、企业内部检查、监管排查、监察执法“四个100%”的要求,全国所有正常生产建筑钢厂至少开展了3轮次自查自改,并形成了自查自改报告。钢厂企业进行了内部检查,查摆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措施,并进行了整改。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累计开展“全系统各环节”监察执法16402矿次,发现一般隐患问题290883条,重大隐患582条。